如何解決“有法不依”這一突出問題?
司法部研究室主任董開軍博士建議,各級黨委要加強對法的實施工作的領導,定期聽取匯報;要把法的實施情況作為衡量政府績效的尺度,作為評判政府政績的指標。各級政府向人大報告年度政府工作,應當同時報告法的實施情況。
“作為一個進程的法治,從不完善到完善、從初級向高級發(fā)展的過程中,社會肯定會付出相應的代價。法治進程的成本,是必然的,也是必要的,當然還要注重節(jié)約和控制!睆某杀镜慕嵌葋砜剂糠ㄖ危=ㄊ∪舜蟪N瘯üの敝魅斡蝿駱s博士有自己的視角。
比如立法。他說,習慣上把法律理解成“大而全”。如果有針對性地“直奔主題”,甚至一事一議,法律條文就不會那么龐雜、累贅。這樣既節(jié)約了立法成本,也不會把老百姓弄得“云里霧里”。
“通過堅持不懈的努力,在未來的幾十年我國將建成法治國家,這是毋庸置疑的。主觀上,這一歷史進程的快慢,將取決于法律理論與實務工作者的責任感和智慧,更取決于政治家們的理性判斷與膽略。”李步云的話,代表了廣大法律專家學者的心聲。
王家福(中國社會科學院學部委員)
依法治國前景美好
10年來,依法治國取得了巨大的成就,前景美好。但是還有一些問題需要在今后解決。
當前,應該進一步提高對依法治國基本方略的認識,并付諸行動。依法治國關系到國家的長治久安,關系到民族的前途和命運。要提高整個社會實施依法治國的自覺性。應該更好地規(guī)范權力,使國家權力在法律范圍內運作,確保權力不被濫用;要更好地完善市場經(jīng)濟法治。避免權力尋租、官商勾結。科學發(fā)展觀需要法治,城鄉(xiāng)差別的解決也需要法治的推進;和諧社會建設需要完善法治,社會權利的充分實現(xiàn)也需要法律的保障。
孫國華(中國人民大學教授)
法治是一切治國手段的前提
我們應當堅定不移地推行依法治國。不能把依法治國與治國的其他手段對立起來。相反,法治是運用并運用好一切治國手段的必要前提。法治意味著,任何治國手段的運用,都必須依法,都不許違法。這是人類文明的標志。
雙管齊下,把國家政治生活里的法治和黨內生活的法治結合起來,相互促進,共同發(fā)展。最近,司法解釋和黨內規(guī)定銜接起來,這是很好的。鄧小平同志曾講,“國要有國法,黨要有黨規(guī)黨法。黨章是最根本的黨規(guī)黨法。沒有黨規(guī)黨法,國法就很難保障!泵裰饕贫然⒎苫;法治建設、民主建設也必須抓住制度建設。制度建設既包括國家政治生活社會生活的制度,也包括黨內生活的制度。在我國,如果不把黨治好,國家是治不好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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